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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蒋晓霞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17-07-05 11:39:07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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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蒋晓霞(副科级)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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