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09 14:18:39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1217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近日,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的要求,坚守党性原则,强化底线思维,打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仗。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落实。要围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大做强检察正面宣传、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积极引导社会主流舆论、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打造意识形态工作过硬队伍七个方面,勇于担当,狠抓落实,为河东检察工作实现“走在前列”的总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强化两级院党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督导问责机制,真正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责任具体到人、细化到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