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8-08-10 15:26:5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216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河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万云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会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蒋万云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要求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近期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蒋万云检察长提出的“近期必须要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的十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工作职责具体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员。

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打击力度。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将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省委根确定的11类打击重点尤其是前五类重点。在贯彻严打方针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的总基调,严格把握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对近年来受理的群体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进行认真排查梳理,有针对性的发现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线索乃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和捕诉衔接工作,加强案件分析预判和引导取证,切实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信息互通机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保持与相关部门信息渠道的畅通,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信息动态及时通报上级院。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办案实效。坚持严厉打击与深化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分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原因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对于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