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检察院多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8-10 15:28:28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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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河东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重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思想上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专项斗争当成重要任务对待,结合检察职能,在工作中切实抓好抓实。

强化分工协作。外部方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内部方面,一方面加强公诉、侦监、案管之间的协作,另一方面加强各员额检察官办案时在审查逮捕与起诉阶段的相互协作与支持,做到有效对接,形成打击合力。

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深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的漏捕、漏诉、轻判、错判等问题的监督。

加强法治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报道扫黑除恶工作动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来源,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斗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