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08:52:31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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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17在河东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用心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之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区委、区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30余次。主动融入区委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细化服务措施,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当作第一要务积极参与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4人、起诉3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7人。依法批捕涉嫌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11追捕7人,涉案金额9.6亿维护了金融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召开座谈会、检察官帮包联系企业、实地座谈调研等形式,畅通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注重改进办案方式,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在从快办理李某某等10利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诈骗我区某企业1930余万元案时,为企业挽回损失1200余万元,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始终坚持精准保障民生民利。围绕碧水蓝天、食药安全等最现实关切和最普惠民生的问题,认真开展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沂蒙行”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依法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6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件。围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开展“结亲连心”、“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和“四下基层”等常态化联系群众工作,走访群众300余人次,提供咨询98次,帮助解决困难12件。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元

二、维护和谐稳定,全力推动平安河东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一号工程,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专案组,健全领导带头办案、专班办公等工作机制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在案件办理方面的协作配合。一年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7人,追捕漏犯1人;受理审查起诉822人,依法起诉了全市首起涉侵害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断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向监委移送案件线索3全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空间和土壤。

二是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积极参与严打暴恐、反邪教、禁毒斗争等专项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批捕各类案件259329,起诉553677重拳惩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95人,起诉136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调对接等制度,依法对142名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积极促成刑事和解45件,及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5,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6件,当场息诉4件。扎实做好了全国“两会”、上合峰会等敏感节点的安全防控,未出现涉检进京访和非正常访等问题。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分别以寻衅滋事、诽谤、敲诈勒索等罪名,依法对以闹访、缠访为手段实施犯罪的13人提起公诉,打击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犯罪5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更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

一是着力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予以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予以撤案,共立案监督4人,监督撤案2人,追捕追诉26人。刑事执行检察共发现和纠正各类刑事执行违法13办理审查逮捕和起诉又犯罪案件2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办案部门采纳。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实体刑未交付执行案件6,撤销缓刑假释收监2人,保证刑罚执行到位,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二是着力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积极打造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监督、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格局。共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4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案件17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为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改进和提升的意见。

三是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检察。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办理制度,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办理各类案件32件,指派法律援助14次,落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24人次。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针对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吸毒现象多发的情况,认真开展危害校园安全、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先后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11次,受教育学生9000余人次,其中“彩虹伞青春扬帆 法治护航”法治宣传进校园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检察发展活力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注重突出员额检察官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入额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55件。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遴选员额检察官5人。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100余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办案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全面对接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委主动对接、有效衔接,做到线索即时发现及时移交。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衔接、联席会议等协调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89人,提前介入调查5,其中决定逮捕2人,审查起诉9人,法院已判44继续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力量。

三是切实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将检察建议作为全面强化检察监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突破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不认真履职等情形,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对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利益的,院领导带队向有关部门直接、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0件,院领导登门或公开送达5件,被建议单位回复37

五、注重固本强基,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抓紧抓牢思想政治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上党课、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思践悟,增强党性修养。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开展到社区报到、支部主题党日等系列党建活动14次。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干警到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激发了干警爱党敬业的责任心、事业心。

二是不断深化业务素能建设。深化“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培训练兵计划,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13次。坚持实践与演练相结合,组织听庭评议、辩论比赛等业务实训活动8期。支持干警参加高层次学习培训,组织干警赴浙江大学开展教育培训。实行“业务骨干+青年干警”以老帮新机制,检察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三是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力整治“四风”问题及其新表现认真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强化党内法规和检察禁令的学习,开展检务督察84次,编发督察通报12期,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调研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6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34条,法律文书公开242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4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1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核评比中,我院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主要检察工作均取得较大突破,检察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明显提升,检察工作社会满意度稳步提高。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服务保障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大局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完善,法律监督职责发挥还不够充分,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人少任务重的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是继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把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二是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落实区委“1358”工作举措,把办案作为基本手段,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努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继续坚持做强做优法律监督。自觉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持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四是继续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认真办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快实施大数据智慧检务新工程,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五是继续坚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团队建设,着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新时代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不断开创现代化生态宜居中心区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大美新临沂美丽河东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3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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